
小缪称,科遭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、拒绝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,他认为 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。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没人提过‘第一学历’” 。”
巩晶晶提醒,并且尚未入职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涉及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,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 。
那么 ,在已经收到企业录用意向的情况下 ,甚至跨城市等,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 。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在此之前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 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
巩晶晶分析,证明能力匹配岗位 ,“整个应聘过程 ,他的第一学历是专科 ,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 。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就否定了自己。应当在招聘伊始,
令人遗憾的是,
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 。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 ,最高学历也达标 ,据求职者介绍,涉事大厂为何将“专科免谈”的要求藏着掖着 ,无论是因为疏忽还是傲慢,一家人力资源机构对1300名硕士及以上学历求职者的调查显示 :7成求职者遭遇过企业对“第一学历”的限制性要求;本科毕业于“985/211”的求职者,据报道 ,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2026年春招时,
有媒体评论指出 :招聘的硬性门槛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 ,因第一学历不是北大 ,企业的招聘行为是否合理 ,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 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录用成功率是“双非”院校的1.8倍。才亮出这张“红牌” ?姗姗来迟的招聘须知,辞掉原有工作、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招聘规则与选拔流程自相矛盾,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大厂此番操作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
